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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信息调研工作暂行办法
时间:2015-11-24     发布者:管理员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的建筑工程材料(含设备,下同)信息调研工作,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建筑工程材料主要是指各工程当中列入暂估项目的或其他应当由新校区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参与的各类“甲供”或“甲控”材料。
第三条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设立建筑工程材料信息调研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材料组),由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各业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收集、管理供应商资源,组织相关材料的市场调研和考察,建立健全各类材料供应商的信息数据库;
(二)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为相关材料的采购工作提供参考信息;
(三)按照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有关规定,参与相关材料的认质认价和招标采购工作;
(四)向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报告材料信息调研、采购管理相关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五)完成新校区建设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材料组开展材料信息调研的基本依据是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规划部、招标采购部提供的材料需求清单,重点内容包括:品牌、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品质、价格等技术质量参数,数据来源包括:市场信息价格刊物、网络公开信息、送样取样报价、有型建材市场或厂家考察等。
第五条 材料组开展材料信息调研的基本工作流程是:
(一)认真研读材料需求清单,划分调研内容,确定调研方式;
(二)通过查阅市场信息刊物或网络信息收集,了解主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信息;
(三)联系生产厂家(供应商)送(取)符合要求的材料样品(含企业资质、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报价单等相关资料);
(四)提出供选材决策参考的建议或意见。
第六条 材料组开展材料信息调研应当全程作好工作记录,认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信息调研工作记录表》,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七条 材料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按照学校和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要求,自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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